在孩子學校的停車場,一輛pick up truck 從停車位退出的時候撞到我的右前方bumper,bumper被撞裂了;我的車是parking 狀態,停在和那輛車九十度的另一邊的non-designated停車區域,每天接孩子時我們都停在這裏,大家自動按序挺好,我的車離那個停車位有足夠遠的距離;看到那輛車可能要撞過來,我按了幾下喇叭,他還是撞過來了。
事故發生後,他下車第一句話就是,“我沒看到你的車,你停在了不該停的地方,你應該停在那些劃線的地方,我沒有錯。”我說:“當然是你的錯,你撞了我的車;接孩子時大家都停在這裏。”然後他說,“你報警吧,我沒錯。”
我報了警,還好警察來了。警察說,因為是停車場,不給report,你們交換保險信息吧。對方還堅持說他沒有錯,因為我停在了非規定停車區域,警察說這裏並沒有“no parking sign”,不論如何你退車都應該看清周圍狀況。對方問警察有沒有法庭可以上,警察說沒有tickets,也沒有court,然後說還是給個report吧。
對方的態度從原來的咄咄逼人緩和了下來,問我想如何處理,我說我會交給我的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同意。警察要了我們雙方的信息,給了report no.,先記錄了我的陳述,就讓我先走了;然後又紀錄了對方的陳述,不知道對方都說了些啥。
回家後我call了我的保險公司,把事情經過講了一遍,保險公司給聯係了修車公司,今天去修車。
我的擔心:雖然之前他一直強調我停的地方不對,但他會不會反過來說我的車也在moving?當時覺得是一個責任分明的事故,我也就沒有拍照記錄車的位置,也沒記錄下可以做證人的旁邊車主的信息,特別是警察來後我就更覺得不用擔心了。我離開後,不知道他給警察陳述的時候會不會改掉原來的說法,對方車上還有另一個成年人,那個人是不是可以做對方的證人?
第一次事故,還是被事故,寫的超長,估計我也是瞎擔心,版主如果覺得不值得一問就把帖子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