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不能打工了,也不應該住他家,他沒有這個義務。

要我說,你去借錢或者募捐都比住他家要好。你後麵的每一個遭遇都是因為選擇繼續住他家造成的。再說了,訂婚又不受法律保護,你怎麽就能把TA不做了?你當初離開學校就是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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