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大陸是怎麽個陪審製度. 最近有朋友參與了一起"家暴"案的審理, 感覺陪審團還是挺明白的,

不容易糊弄. 不需要高學曆高智商, 但需要有生活常識. 而且, 律師的好壞挺重要的 (找到關鍵的證人/證詞, 並在適當的時機出示) -- 除非是那種特別一目了然的案件. 我朋友的感慨是: 雙方的證詞完全相反, 陪審團要從提供的證據/證詞中決定; 有些對男的想不明白的事, 女的會很清楚; 反之亦然. 律師說什麽怎麽說, 都有講究.

陪審團隻管決定檢察官的控罪是否成立, 不管量刑.

反正我覺得陪審團比隻有一個(或幾個)法官定罪, 更公證一些. 最主要的一點, 很難收買 12 個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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