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案例裏, 我讚成走“付了帳單到小額法庭試著把錢要回來”

到時, 味道也沒了, 根本無法取證。

樓主也去法庭看看, 玩一遭。

 

事情來了, 別怕, 最壞就是500美刀, 不是天文數,可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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