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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已被 [ 單身老貓 ] 在 2016-03-19 12:52:3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我也覺得蹊蹺!Monkey762016-03-19 11:10:31

(A) 僱用律師,凍結資產,(防止對方有花樣)一切依法律程序走. 該交稅就交稅... (你的姐姐生前既然沒有與對方有聯合帳戶,業沒有任何交待,所以應該並不是完全信任對方....)

(B) 日後所有的資產便現之後,你們如果願意,可以給對方一份,不然就自行處理,不需要假手他人. 如果日後處理完成之後,所剩遺產真正要做信託,建議你們找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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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成, 要繳稅就繳稅。做的幹淨以後沒後患 -螺絲螺帽- 給 螺絲螺帽 發送悄悄話 螺絲螺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9/2016 postreply 1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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