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害取其輕

本文內容已被 [ 檸檬椰子汁 ] 在 2016-03-08 10:12:4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第一, Revocable trust按照捐贈人的個人稅率收稅,但是irrevocable trust是按照trust and estate征稅。

Trust/Estate的income tax rate和capital gain tax 都比個人income tax/CGT要高。

說到這裏,那麽revocable trust應該是肯定比irrevocable好啦?
 
不一定,因為樓主是外國人。外國人在美國的遺產稅按6萬美元起交!

第二:遺產稅

稅率: http://www.fool.com/retirement/general/2015/12/18/2016-estate-tax-rates.aspx

美國人(綠卡或公民)遺產稅是5百萬起收。但是,假設樓主是加拿大人,沒有美國綠卡公民。那麽,一旦樓主死去,外國人在美國的財產從6萬美元的起交,就是任何超過6萬美元的財產要按18%到40%的稅率交。

避開遺產稅,可以用美國建立的irrevocable trust,也就是說,美國建立的irrevocable trust就是美國納稅人,就可以避免外國人在美國低的遺產稅起交點,而享受5百萬美國人的遺產起交點。See http://www.mondaq.com/unitedstates/x/348248/withholding+tax/Tax+Aspects+Of+Foreign+Ownership+Of+US+Residential+Real 

第三,那麽在事主是外國人的情況下,哪個trust形式好呢?要看事主的具體情況,財產的具體情況,不能籠統分析。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