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點補充和修正,三點:

1,借款合同的主意很好,還可以寫上利息,不然將來就隻能要求還借款,而對增值部分無權。當然樓主無意投資增值,意願單純隻是要盡孝另當別論。

2,將來長輩天年後,遺囑先行,但不知道中國法律是不是遺囑裏可不可以剝奪配偶的繼承權,如果不可以,除去本來屬於母親的一半,那父親自己遵意願分配的財產隻有四分之一。

3,如果沒有遺囑,按繼承法,第一位序繼承人中沒有兄弟姐妹,除非樓主祖父母仍然健在,可以繼承兒子的財產,然後叔叔借此得到樓主父親的一部分財產,那是從樓主祖父母處繼承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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