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身上的傷口是醫生治病救人開出來的,前提就不是傷害,病人也完全明白躺著和瘋跑的不同結果,而且躺著並沒有任何危險性。

就算病房起火,他必須跑出去,他訴的是醫院失火,訴的是放火的人。與醫生何幹?

兩件事情有任何可比性嗎?好了這是回答你的最後一帖,你先理理邏輯再來翻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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