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了,本來在學校裏,也不是很熟的人,找我說她的公寓住不下去了,和super有矛盾。我當時說行啊,大冬天過年關的,來住幾天可以啊。她說她就是借宿,白天都會去圖書館。就是那種成天讀書的人。
後來回家越想越不對,萬一被她賴上說是我女朋友怎麽辦?接著問她能不能找一個第三者說明見證一下說她來我這裏是暫時幫助一下,(言外之意沒有個人關係),隨便她找誰說一下都行,她死活不同意,說隻能給我一個emergency contact,但是不能事先和人聊。當然我知道我的要求可能使她比較尷尬。最後她自己也沒有來。
每每想起這件事,有時候覺得自己是不是多慮了,但是曹操是怎麽說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