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去年慘遭盜竊,損失極為慘重。在這裏發帖問問版上的能人,期盼能得到一些建議。
去年年初某日早上,我去學校實驗室幹活,把書包以及其他隨身物品都放在了實驗室左近的走廊的桌子上。試驗結束的時候就發現所有的東西不翼而飛了。旁邊一個美國本科生告訴我,就在我出來前十分鍾,有個人把我的東西都送到樓裏麵的lost and found center了。我趕緊去找,結果是徒勞。樓裏找了一圈無果,我就報警了。警察來了後記錄了失竊的物品,給了報案號,說有消息會通知我。
這時我還抱著一絲希望,以為是樓裏麵的保潔把我的東西收到他們辦公室了,翌日早上就能找到 (手機一直能打通,隻是沒人接,信用卡在當日下午也沒有被盜刷)。第二天下午才發現卡在失竊當天的夜裏以及第二天的淩晨被盜刷了二三十次,金額從一兩美金到數百美金都有。於是趕緊打電話掛失卡(之前一直以為不是失竊,就沒有掛失)。
在這裏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很久之後才去掛失卡。如果銀行卡不見了,請第一時間掛失,免得遭受損失。
我根據刷卡時間以及地點自己去找了盜賊刷卡的店,拿到了刷卡時的錄像以及簽名,報告了警方。過了很久警方告訴我,人找到了,但是是個homeless,很難逮到。這時折騰了很久,我也累了,就沒再管。結果在去年夏季收到了州檢察官的信,說是人逮住了,但是是在科羅拉多州作案被抓住的。我給檢察官辦公室提供了我丟失物品的清單以及收據。他們說會跟進案子,有消息會聯係我。其實根本沒人再聯係我。
前些天我在網上查到案犯在今年年初又一次被收監,這回是在明尼蘇達。我就很是奇怪:我的案子還沒有了清,犯罪嫌疑人咋就被放出來了呢?聯係了我們州的檢察官,人家說那是因為他企圖自殺,送醫救治之後才又一次逮捕的。我們州的檢察官告訴我,他們不會和明尼蘇達那裏聯係,也不清楚那個人什麽時候會了清那裏的案子。而且,我們州這裏不會跨州去逮捕那個人,隻有等那個人自己再出現在我們州的時候才有可能拘捕他。我也聯係了警察,人家說現在他們什麽都做不了,隻能等待。
感覺美國的法律好奇葩,已經在我的理解範圍之外了。現在有幾個問題希望有人給予解答,多謝:
1. 現在時間和精力都不允許我去找律師起訴案犯。這樣的狀況下,如何能盡快將案犯繩之以法?如何能讓他因為這個失竊案受審?
2. 美國這裏真的不會跨州去拿人嗎?我不願意以惡意來揣測別人,但是總有一種感覺:因為我不是美國人,所以檢方對我的案子根本不重視,隻是讓我等待。
3. 案犯雖然是無家可歸者,但是我根據case #查到了一個地址。檢察官告訴我那個可能是案犯認識的人的住址。我能自己去那個地址看看嫌疑人有沒有在裏麵嗎(本案共三個嫌疑人,上麵說的是主犯,刷卡的是從犯。從犯現在還沒有被抓)?我知道這樣有一定的危險,但是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
4. 我有可能得到補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