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都要

回答: 多謝。但...wenwei2462016-02-12 13:39:02

婚前協議規定財產如何劃分,婚姻財產(一人50%)是哪些,非婚姻財產(一人100%)是哪些。這個劃分,不管以後離婚還是死亡,都是需要的。

另外再立一個遺囑,裏麵寫明,個人財產歸誰,婚姻財產中你的50%歸誰。

不要籠統寫“放棄繼承”,這個“放棄”要是對方不“放棄”了,又是一場官司。最好寫明是誰的(比如房子A, 賬戶B都是你兒子的,輪不到某人來“放棄”)。

換句話說,立一個明確的遺囑,法院直接把財產給遺囑繼承人(你兒子),根本不需要征求你老婆的意見。

如果立一個“放棄”的協議,法院要先把財產準備給法定繼承人(你老婆),然後你老婆放棄,才輪到你兒子。這兩個安排是不一樣的。

所以你需要找律師很明確地寫清楚。我幫忙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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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 -wenwei246- 給 wenwei24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2/2016 postreply 1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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