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公這3年的總收入有多少?50萬?存了多少?
2. 假設你可以推翻婚前協議,你老公買房子時花了多少錢?結婚這3年房子增值多少?
3。你是不是在community property state. ( Arizona, California, Idaho, Louisiana, Nevada, New Mexico, Texas, Washington, Wisconsin, Alaska ) 如果是,你可以平分這3年的存款(含他的401K),加房子增值。這總共有多少錢?和你的2年學費加生活費比差多少? 如果不是,你可以分的很可能更少。
4。那份婚前協議,你老公是請律師做的,還是自己寫的?如果是律師做的,你能推翻的可能性會小很多。
你老公離婚過,他應該對離婚是怎麽回事挺清楚的。感覺他並沒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比如,讓你淨身出戶),但也不想做冤大頭(比如,下輩子給你打工),就是想比較公平地離婚。你好好算算,如果你比較節省地上學,到底要多少錢能畢業。(太舒適的生活就先放放。) 他現在是同意給你大概8萬(36K(房租)+40K學費(按你說的2萬一年,讀2年)+車保險)。 和你算的需要差多少? 跟你算的如果打官司推翻婚前協議差多少?跟他好好談談,我覺得隻要不是差的太離譜,他很有可能會同意你的數字的。
你們2個的事,不適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