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再問,關於Marriage License和Marriage certificate

大家好,謝謝大家集思廣益為我出謀劃策。現在我有幾個方法在試。有一個問題問大家。

1. 方法一:有一個clerk讓我申請一個certified copy of my marrige application,說這個沒有失效期。我覺的這隻是申請,但準備試一下。信已寄出,看結果。

2.方法二:我給州物卿寫了封信,希望它可以出具一份證明說我的沒有問題。我把OBAMA的結婚證也寄過去了,問他為啥同是illinois州,他的沒有失效期。我的有。

3.方法三:就是檸檬水提出的去public health部門拿一個Verification,但是那個不是certifiedcopy,所以可能沒有用。但是我也準備試一下。

4.方法四, 就是水中撈月講的在marriage license and marriage certificate 翻譯理解。我谘詢的illinois州的翻譯處,他們了解我們這個county有失效期的問題。他們說可以用翻譯的方法翻譯正確含義而不是直譯。

所以這就是我想請教大家的:

我把marriage license 翻譯成結婚執照,或是結婚申請

把marriage certificate 翻譯成結婚證。

Notice: This licence to marry becomes effective one day after date of issurance andexpires 60 days after it becomes effective.

這句話翻譯成:本結婚申請簽發後一天生效,必須60天之內到法官處舉行儀式。

expiration: 11/29/2006

翻譯成: 舉行儀式有效期:10/30/2006

我知道翻譯一種是直譯,一種是意譯,這樣翻譯應該是意譯,大家認為怎樣?或是有什麽更好的翻譯方法。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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