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那個帖子是這樣說的,他們是簽字決定不做什麽檢查。。。後果他們自己負責。當時壇子裏有位醫生說,是醫生的錯。

丈夫懂英文明白內容不可以算數,太太不懂英文,醫生錯在沒請個專業的翻譯為太太解釋清楚,告的理由是太太不明白簽的是什麽,所以白兔媽說這個律師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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