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子在你丈夫名下,他死後,如果沒有他親生女兒這麽一回事,作為唯一繼承人,你應該走probate court去把他的名字改成你的。如果你不改,以後這個房子賣不掉。
現在有他親生女兒來要,你們兩個人需要去probate court去把這個糾紛做清楚,假設你們兩人一人一半,你們可以商量賣房分錢,還是把房主改成你和她兩人一人一半。總之,不是你們兩人協商就完了的,需要請律師走probate。
由於你現在住在房子裏,所謂先占為強,你可以把這個繼承事宜拖下去,反正你已經住著了。他女兒可以去probate court告,那需要她花錢。她動一下你回一下,沒有必要主動為這個事情操勞。
但是,我要提醒你,你沒有錢,房子還是要交稅的,如果你不交稅,政府會把你的房子拍賣掉。所以你不僅僅是麵對他女兒,還是要麵對你毫無收入的殘酷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