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容老貓賣一些所知,
美國有關離婚中財產分割的方式遵循兩個模式,一是 community property system, 另外一是 common law system,前者有九個州使用,後者則為其他地區與州
原則上兩者最大的差異是前者,是"婚內財產與債務"原則上一人一半,後者是以雙方的貢獻程度來決定雙方應該拿多少比例,然而兩個係統的共同點都是保障弱勢方的基本生活,因此原則上不論你所在的州使用那一種係統,你的配偶(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的基本生活所需必須由你負責,然而如果是使用 community property system 的州是有可能一人一半,(如果沒有婚前,或是婚後協議),但是這並不是單指財產,你們在婚姻中所累積的債務基本上也是一人一半,所以這是為什麼在這九個州,離婚的案件一旦 file 之(前)後,第一優先是必須關閉所有雙方共同持有的信用卡帳戶,以免.....
所以原則上你的第一個問題不應該是"財產分一半"而是你所在的州所採用的法律是基於那一種係統
老貓當然了解,離婚對於男人是絕對脫一層皮,一個簡單的計算是你的稅前收入至少有 17%-35% 會需要放˙在贍養費這個部份,這還不包括孩子的 child support 與一切雜項開支,(前妻與孩子健保所需,課外活動所需要的額外費用.....),老貓的同事年薪在稅前 15 萬左右,扣除所有這些,剩下的不到 6 萬,(他有一孩需要特殊教育,妻子不工作 ),所以這人活得相當辛苦,但是唯一的希望是等孩子滿 18 歲,可以不再支付 child support ...
所以老貓經常勸老貓的客戶,能不離婚就不要離,如果真正要離,寧可一次了斷,也比夜長夢多永無寧日來得好,其他的,就看你自己的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