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公公的財產應該由誰來繼承應該由他自己來決定,除非他已經失去行為能力,你是他的法定監護人,這根本是他自己的問題,同時台灣根本有法律可以處理這一類的問題 (老貓是台灣貓,所以您所說的,與事實其實有些差距),事實您所說的根本不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根源,真正的根源是當事人,(您的公公)不願意走法律程序,這是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根本與您無關,良心說您所關注的財產的部份,真正的主導權在您公公手中,不是您能夠左右的. 有空對老人好些,生時多關照,或許更符合我們台灣人的本性.
朋友,還是一句話,這個問題不關您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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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是公公不原意安排身後事。公公現有財產怎麽算? 公共的? 一人一半?
-jin_yin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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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15 postreply
12: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