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稅要交嗎?請教老貓和各位:
2013年中搬家到Ohio的一個小城市,工作買房,老公在外州沒有搬來,但房產證上有兩人的名。2014年4月報2013年的所得稅時,聯邦稅,兩個州的州稅和這個小城市的城市稅都是夫妻聯合一起報的。當時外州的收入不用交小城市的城市稅。2014年全年老公都不在Ohio,沒有Ohio的收入,隻有我一個人有ohio的收入。今年報2014年的稅時,小城市一定把老公在外州的收入收稅,說我們2013年的聯邦稅(2014年4月填的)用的是這個小城市的地址,他的2014的地址被認定為在這個小城市,要交稅。無論我們怎麽說都不行。他的W2上根本就沒有Ohio的任何事情。他的駕照,選舉記錄都在外州也沒用,隻因2013年的聯邦稅用了這裏的地址。老公在外州交的local(城市)稅也不能抵,相當於交了兩邊的城市稅。
請教老貓和各位,我該怎麽辦?明年報稅時又有同樣的問題,因為老公今年還在外州!
2014年4月報2013年的稅時,當時想著老公就要搬來,而且外州的收入不收稅(Ohio的州稅一起報,但外州的收入有credit),其他的稅都是一起報的就一起報了,用地址當然就用了今後都會用的地址,沒想到惹了一身麻煩。這收稅也不能這樣沒道理吧?難道就隻能交了?想申訴都不知道去啦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