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對方有錯,但不至於犯法,賠哪個電話差價,可能隻在經理的一個決定,口氣軟點兒,態度堅決點兒,陳述邏輯點兒,腦子靈活點兒。。。這事應該可以自己解決。請律師走程序,我覺得適得其反,因為開始的道理是對的,買賣都是他自己說的,換賬戶也是他已經同意的。服務做到不好是近因,但直接原因還是他自己的決定。我從開始就說我的策略是‘狡辯’,而在這個方式下麵可能是一個完美的結局,再多就怕是畫蛇添足了。
唉,英文不好,能寫下來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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