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要找律師談一下。一是作為她的primary住處,那個房子有可能是可以直接歸她,不用和繼子女分的。

來源: N. 2015-11-24 23:23:0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16 bytes)

二是如果需要的話,另寫一份遺囑。 我覺得,如果那個房子能夠直接歸她,就不要幹另寫遺囑的事,除非還有許多錢可分。 總之,她現在不要怕花錢,要找律師把這件事弄清楚。

社安的數目不知道,每個人都不一樣的。

所有跟帖: 

多謝,我這就轉給她。很可憐,先生眼看就要離世,勞累傷心還得擔憂自己的生活。多謝您 -Cielo- 給 Cielo 發送悄悄話 Cielo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4/2015 postreply 23:36:5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