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州

交通庭一般是上午開庭,開庭前一群人出庭,ADA 會一個一個叫去先談條件,同意的,站一邊,不同意的回去坐好.

開庭後,談好條件的,一個一個叫上去,法官依據情況作出判決,旁邊書記印出判決,下去繳錢...

剩下的,一個一個叫出來,認罪的,法官看你過去的記錄(一般是五年)看看是否有減免,然後法官依據情況作出判決,旁邊書記印出判決,下去繳錢...

不認罪的,一般是下午開庭或是另外安排時間庭審

最後一批,惡性重大又不認罪的,送法壇讓老貓再教育.....(不論是清蒸或是紅燒... ) 加油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