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您,原因絕對不是"摔倒了",而是"什麼原因造成他摔倒",你如果要求法官 dismisss 這個案件,你的選擇一般是,(A)這不是我的責任,(這是前任的問題,或是他自己的問題....),或是 (B) 這根本不是造成問題(他要求求償)的原因... (一個例子,對方求償除了摔倒之外一定有加上其他經濟損失,例如因為他因為摔倒.從此不能走路,所以不能工作... 然而你在庭上 show 法官一個錄像,他老兄蹦蹦跳跳去打˙球....)
所以問題不是你自己如何 DIY處理這個,問題是你要如何反擊對方提出訴訟的理由....老貓不是你的律師,能告訴你的就這麼多....
原則上你的保險公司,隻需要證明對方受傷不是技術性的問題 (例如水管漏水造成地麵濕滑)或是結構上的問題(樓梯設計有問題,太容易讓人摔倒),他們就不需要負擔賠償,然而這不是全麵的處理這個問題,因為對方訴訟您的原因包括了"因為您的疏忽...),所以問題是你真正確定整個事件中,完全沒有您需要負責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