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嗎?律師說那時候他可以免費為朋友代理。因為朋友的老公這次打官司隻是要解決與朋友婚姻的事,沒有提到孩子。所以可以不討論孩子撫養費的事。朋友現在有工作,老公又低報收入,所以朋友的贍養費是無望的。請問是這樣子嗎?
找過了律師結果就是這樣。我不在這裏再請教,朋友就無輒了。朋友月收入1600,加上老公給的1200,付政府低收入租房房租1200,剩下1600每月加年底5000因為養孩子的退稅,平均月收入2000,帶二個小學一個中學的孩子,朋友要上班,孩子們必須上after school。有時孩子球鞋小了都要等有錢了再買。這樣的情況她老公要減少撫養費。對朋友是很緊張的。花幾萬塊找律師?這不現實。平時錢花完了沒錢加油或沒錢買米,會伸手向她媽媽要或向好朋友借。但是這麽大的金額?用討回來的錢付幾年才能付凊?不吃不喝了?
大家是否可以幫忙指教一下什麽樣的律師可以查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