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老公申報2014年收入1萬6,而2014年他付給分居的妻子14400元,另外還與同居的女友生了一個兒子。

朋友是否可以就此質疑他的申報不準確?她老公與這個女友同居3年了,又有了孩子。現在希望結婚。所以提出和她離婚。但是他聽說朋友今年有了固定工作,就是這個月收入1600,他認為朋友自己可以養孩子了。所以提出離婚,並且提出自己沒有能管理再付撫養費。所以申請不付撫養費了。而她老公的律師說這個女友是個美國人,剛剛養了孩子,確實生活困難。所以不應該再付。

附帶說,我朋友是南美人。

所有跟帖: 

胡打瞞纏一地雞毛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182 bytes) () 11/03/2015 postreply 16:07:32

朋友去接孩子去了。三個孩子還是要顧。我就是想請教一下,朋友是否可以請人查她老公的賬戶和她老公的女友的賬戶? -三世緣- 給 三世緣 發送悄悄話 (395 bytes) () 11/03/2015 postreply 16:15:56

找律師吧,這種事自己做不來的。沒錢可以申請免費律師。 -cecillia- 給 cecilli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3/2015 postreply 18:27:23

不要瞎來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522 bytes) () 11/03/2015 postreply 19:47:49

哦,在這裏看到了,是離婚律師查銀行帳戶;不能查其女友的帳戶。謝謝你! -三世緣- 給 三世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5/2015 postreply 03:54:32

你拉倒吧。那丈夫再不離婚,要養女的一輩子,明智之舉 -魯冠南- 給 魯冠南 發送悄悄話 (103 bytes) () 11/04/2015 postreply 01:34:27

哦,佛州法律規定是17年啊。了解了。謝謝! -三世緣- 給 三世緣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5/2015 postreply 0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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