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登記當天(2014年3月),電話授權管理公司扣除欠款,他們也很客氣的同意了,並表示50元admin費可免除。但事實上,他們沒有扣,也沒有再提示欠款。後來查找郵件得知,2015年2月,朋友收到FORM,但當時以為是管理公司的日常文件,英文也不好,沒在意。知道2105年6月收到律師的登記通知。開始還不明白,以為搞錯了。從2014年5月到2015年2月,一直正常扣款,2015年3,4,5,6月隻扣0.01。這些都是在收到律師通知後才查知的。收到律師登記通知後,朋友立即致電公司,並再次口頭和電郵授權公司扣除所欠費及管理費,但不同意支付律師費,感到自己沒過錯。在轉換賬戶時,已寄信通知公司,同時通知其他公司,手頭有通知其他公司的證據(電郵)。可以證明,如果有過違約,但責任不在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