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覺得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要找男女朋友是正常的,而且就應該deliver這個信息給孩子。孩子十歲了,父母離婚一年半了。孩子的媽

來源: jdchen 2015-10-22 11:03:0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如何不近人情?檸檬椰子汁2015-10-22 10:41:11

所有跟帖: 

你男友對孩子簡單粗暴,孩子媽認為不妥,尋求社工幫助,沒有你什麽事。 -SuperZero- 給 SuperZero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2/2015 postreply 11:06:19

你看, 絕大部分的帖子都是在說“我認為應該如何如何。。。”,道理可能都對(包括你的想法), 問題是合適的方式讓別人接受?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2/2015 postreply 1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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