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撒謊隻是手段,目的是獲得一個公平的結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在美國,家庭權利,包括撫養,比金錢糾紛重要的多。
如果案件是傷害賠償,撒謊可能導致多賠錢或者獲得不了賠款,隻是個錢的問題。
在撫養權問題上,法庭的目的是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所以,母親撒謊畢竟不好,但是不是決定因素。你去找一個不會為了爭撫養權而說謊的母親,我就能找到一頭會飛的豬。
換句話說,在其他案件上說謊比較可惡,但是在家庭糾紛上,尤其是撫養權上,父母說謊,有點竊書不算偷的意思。法官一般頂多翻個白眼,心裏說這個人在胡說八道。很少情況下法官會動真的。
不知道你是案件中的什麽人,隻能說到此為止。其他聽律師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