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現在想省什麽稅,媽媽去世你繼承或者捐贈,房子增值,你可能要交更多的稅,有算過麽?而且這房子因為全部是你的錢,你可能更虧了。
美國房子不像中國,放在那裏就掙錢,美國一般以房養房,那麽租出去的事情很多,戶主不在這裏,你打點起來可能更加繁瑣。這種精力時間上的無謂消耗,你有沒有考慮?
經常看見有人租房成立LLC,要不你研究一下這個,把媽媽的房子變成公司的,公司又是你的,可以嗎?還有不管你是不是小人之心,防人之心不可無,你現在把所有買房初款,貸房付MORTGAEGE這些花銷全部留好,將來萬一有問題,雖然放在媽媽名下,但這房子全部是你付的,也有機會討個公道。
你的話裏麵還有一處矛盾,就是你怕現在繼父懷疑你媽媽私房錢這種事情,那麽你現在做will把房子全部留給你, 根本不會消除他們的疑惑,反而還多了一份不滿。你自己好好考慮一下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