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有一天醫院派車來接我媽,因為醫院急診,來了一個疑難病症的病人。我媽睡著了,我開的門。我心疼我媽特別累,所以騙來的人:我媽不在家。他們就走了。我媽第二天知道以後,不是一般的生氣。一個生命在醫生眼裏,不是我們平常人理解的那種。
律師是一樣的,對表達方麵的嚴格,以及對誤導類言辭的憎惡,恐怕也不是你我能夠真正理解的。
你工作當中,可能也會遇到有人說外行話讓你特別生氣的地方,這是專業和非專業不能共性的地方。
我剛剛上法壇時候老貓給我這樣一句話,就是警告我說話過於天馬行空:“法律論壇是一個相當專業的論壇,任何建議最好有實際法律的基礎... 個人憑空抓出來的想法或是豐富想像力往往是有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