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在哪裏?我能做什麽?無論怎麽做都希望鄰居之間好好相處,和平解決。
我今天收到四個悄悄話,都是和我同樣的問題,說明這個問題有普遍性,很多人都有同樣的困擾,我覺得政府相關部門有義務對此做出說明。尤其是像溫哥華這樣的城市,建房用地都越來越小,是不是在後院裏可以為所欲為想種什麽樹都可以,而且像我的case,這片樹牆不管怎麽說都是在兩家之間,如果任由長高這種樹是可以長到幾十feet高的,這對對麵鄰居的權益是明顯有損害的。先別說view的問題,至少會影響我地下室的采光。所以我不認為我是無理取鬧,何況鄰居之間沒有必要翻臉,否則也有朋友教我一些陰招。但這不是我的風格,我希望和平解決,皆大歡喜!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