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這裏發帖請教大家外州送二手車的問題-看來太樂觀了.
事情是這樣的:在外州買了輛二手車,付了1000刀定金. dealer讓我們回來就給他們寄支票。因為原車有幾處小毛病需要修,我們就想等到他們修好了再付全額。可是dealer好像不著急給我們修車,幾次催都沒結果。今天打了兩次電話,他們聽出是我們打的,立刻就掛斷了,然後我們才發現原來dealer把車又放到網上繼續賣!
簽合同的時候,賣車的一個勁兒的說他們賠了多少錢,因為公司的owner命令他們必須盡快把車處理掉,才以那個價位賣給我們. 現在快來他們是想把我們拴住 - 有人出高價最好,沒有的話還有我們接著. 如果我們不買就要損失定金。
除了被動的等待,我們還能做什麽嗎?不想買了,一定得損失定金嗎?
非常感謝大家的熱心回複!
我們要一直等,直到dealer說修好了或者不賣給我們了,才能知道是該寄全款還是取回定金麽?合同上沒提修車或交款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