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提這個建議的一方舍不得離婚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5-09-14 14:50:4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6 bytes)
回答: ssRainbowMM2015-09-14 14:26:01

這種離婚後共同擁有財產的方式不太鼓勵,以後糾紛可能太多。建議還是痛快分割財產後,立遺囑和婚前協議確保孩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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