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在加州,三車相撞,車3撞了車2,車2頂上我的車。警察報告說車3 at fault。車2有行車記錄儀。聯絡車2的保險,它讓找車3,結果車3回複說,保險過期不賠。我自己的車險隻有liability coverage,沒有保collision,uninsured coverage隻保body injury,沒保property damage。請教各位老大,我這種情況是不是隻能自認倒黴了,修車大概$1500多點。謝謝您幫忙!
在加州,您可以考慮兩種處理方式
(A)如果你自己不怕麻煩,那麼你可以經由小額賠償庭提出訴訟要求對方(第三車)賠償,這個程序不困難,同時良心說有許多網路資源可以幫助您,您隻是需要有耐心與時間跑法庭.
(B)如果您沒有時間與心情,您可以看看您的保險中是否有包括 "uninsurance motorist protection coverage", 通常這是獨立於您的保險條例之中,因此您雖然沒有保您自己,並不代表您沒有這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