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exercise the stock option時,原來進公司時假設說是1分錢,可現在要exercise時, 公司說因為有新的investor要投很多錢進來,等於現在一股翻了幾百倍,一股假設是2元錢。 如果按照2元錢的價錢要幾十萬,而且以後如果公司沒·成,這錢就打水漂了。 所以現在隻能不exercise了嗎? 然後等公司真被賣掉的時候按income tax 交錢?
我們一直以為隻要投資者的錢沒進來,沒最後進賬,paperwork也沒最後完成,隻是investor給了這麽一個offer, 我們還可以按照1分錢的價格exercise the stock option. 但是公司請來的按小時付錢的lawyer說不行,可以口頭提供是1分錢,我們take personal risk to exercise, 如果將來IRS審計, 他們不能提供書麵證明這是1分錢, 這樣iRS有權認為真正的價值是2元錢,我們要現金補上所有的差額,這是一個承擔不起的現金。
請問大家真的是像這個律師說的嗎? 在investor錢進來之前,已經不能按1分錢exercise了? 如果真想律師說的等公司賣的時候交federal and state Income tax, 至少50%吧? 如果現在能按1分錢exercise, 隻用交long term capital gain tax 15%是吧? 這稅的差別高達35%? 大家有什麽建議?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