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求多付房租,那麽鑰匙應該可以持有到複房租的最後一天
怎麽都是一邊倒?我認為如果要求7月30號交鑰匙,那麽就不應該多付一個半月的房租。如果要求多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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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可以住到9/15號。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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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2015 postreply
09: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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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房東滿足你這個要求沒問題。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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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2015 postreply
09: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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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可以“鑰匙持有到房租最後一天”啊。但這對你好像沒啥好處,還不如找個新房客給房東。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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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2015 postreply
15: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