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請教。朋友在國內,孩子爹在新澤西。離婚後就一直沒有按法庭要求的20%付撫養費。以前孩子小,朋友忙也沒錢請律師,孩子爹就一個月給個幾百塊,多了沒有,要嘛你自己上法庭要。w2從來沒有見過。現在孩子大了花銷多了,孩子爹依舊不給w2看,自己給了個所謂的收入明細賬,請明白的網友看看是不是很有貓膩。
稅前:98214.58 (這是他自己說的,本身數字可疑,年終獎根本沒提)
26個bi-week 稅前:3438.48 (這個數字本身就不對吧。應該98214/26=3777)
以下是他孩子爹說的扣稅情況:
mdical 22.64, dental 5.58, medicare 49.80,
New Jersey health subsidiary: (137 per year paid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social security 219.95, federal tax: 795.04, New Jersey state tax: 300.78,
401k: 226.65
這樣據孩子爹說:3438.28 扣去所有的這些,一個biweek稅後隻有 1358.57。所有給孩子隻能有271.71. 那一個月2次隻有543。
請網友看看有哪些貓膩,難道將近10萬的工資 (獎金未知,退稅不知),最後一個月給孩子的撫養費隻有600不到?還有為啥一個健康男人每2個禮拜扣那麽多跟health相關的錢,是不是有那種HSA性質的提前存起來了。
他吃定了朋友一個人帶孩子疲憊不堪,人也不在美國,沒有時間和錢來給他耗,就這麽賴著。什麽數字都是憑他自己說,w2就是不給。請問如何能在盡量少花錢或者不花錢的情況下通過律師法庭拿到他的w2? 這個人不強製的話是肯定不給的。當時離婚的時候在法庭上他還問她老婆要她老婆生孩子的copay呢,因為是他付的。可想有多摳門。他們是在IL州離婚的,難道要追究孩子撫養費還要回到IL州的法庭嗎?人不在美國怎麽操作?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