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我曾經一直疑惑,刑事案輸了,而民事案贏了,這不是法律在打自己的嘴巴麽?
就在前一天,老貓說了一句話,就是刑事案和民事案時候的標準不一樣。我一下子就聯想到它,可能就是因為這個,而且特別明顯。 你今天突然說的時候我還覺得心有靈犀,是不是我的第六感太強了,把你都影響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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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話那個,不是你那麽理解的,我主要跟L5較勁的是他提到的身份,宣誓的時候,不應該有任何等級觀念。但他的回複非常好,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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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這事,還沒有什麽可以能夠讓我開竅,我肯定還得鑽牛角。
:)其實你跟我提及這個案子,我心裏就一動,覺得這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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