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同意的話,deed怎可能有她名字呢?所以肯定是協商好的。

至於貸款,如果她反正收入低,或者信用低,就用一方貸也是常見的。

每個人對家庭(或同居)的貢獻不一樣,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隻要雙方都同意,就說不上是占便宜或說是誰謀了誰了。比如男人掙錢多,女人在家做飯管理孩子,從房貸上看肯定是男人奉獻大呀,但整體看還是對等的。或者說,老富翁跟年輕姑娘在一起,也是一種交換。就算我謀了你的房子,你不也謀了我的青春麽?隻要雙方都同意就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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