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老貓沒有說您有錯,隻是您這想法...

與過去舊社會,富裕人家去鄉下買個窮人家的女孩來作童養媳有什麼差別? (當然這是相當極端的說法)

您如果要收養這個孩子,這個"得恩應該..."的觀念就不能有,您隻能無限製的付出直到您百年...,因為收養是一個相當嚴肅的問題,這是改變兩代人的事,你們目前這個情況,因為生父母都還建在,不論他們的情況壞到那裡,老貓不會建議您冒出來這麼做,老貓會建議您先"認養",經濟上保障她在國內求學的機會,您的母親因為還算康健,隻要您經濟上能幫上忙,應該還可以至少與她在一起十年,這比您現在直接連根拔,立即移居到美國來得有用,如果日後真正成材,再支助她來美求學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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