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國的法律

本帖於 2015-08-05 06:21:48 時間, 由版主 檸檬椰子汁 編輯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年5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發布)

第二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子女(以下簡稱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依照本辦法辦理登記。收養人夫妻一方為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也應當依照本辦法辦理登記。

所有跟帖: 

多謝,多謝。 -姬文伽- 給 姬文伽 發送悄悄話 姬文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5/2015 postreply 16:56:4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