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糾紛不要混起來

回答: 聽朋友勸告。對不起大家。刪了。華州村姑2015-08-04 21:58:50

第一,糾紛一:你的目的是要趕他們走。理由是他們違約分租。你去法庭證明這個事實,就有可能把他們趕走。你現在已經在告的程序裏。

第二,糾紛二:他們說臭蟲造成他們損失,要向你索賠。

這個糾紛和糾紛一是獨立的兩件事。他們不能用臭蟲來解釋分租違約的問題。臭蟲案件他們需要自己去告,不能混在你的驅趕案件裏麵。

對方需要證明是你的疏忽導致臭蟲產生,但是你有除蟲的記錄,隻要出示,證明除蟲公司的服務包括除或者預防臭蟲,你應該沒有問題。

不要被對方的胡攪蠻纏牽的亂走。最有效的證據是除蟲公司專家的報告,按他們的專業經驗,臭蟲到底是怎麽來的。對方需要證明你的疏忽,如果除蟲公司的報告說他們也不清楚臭蟲的來曆,對方就不能贏。

如果你請律師,律師可能還會建議反告對方帶來臭蟲,從而要求扣押金賠償。既然對方不好纏,最好還是請律師處理。

所有跟帖: 

聰明 -老恐龍- 給 老恐龍 發送悄悄話 老恐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5/2015 postreply 05:40:14

如何證明臭蟲是房客帶進來的呢?不是在給自己找麻煩?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5/2015 postreply 09:38:10

以攻為守,渾水摸魚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99 bytes) () 08/05/2015 postreply 1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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