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願意嫁給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外國人,想來樓主也是有點想走捷徑的。捷徑雖然不成,人生還是可以繼續。身體健康,沒有殘疾,憑什麽不能自己養活自己?
很簡單,回國。至少沒有語言問題,親戚朋友幫著找個工作有口飯吃。看起來你對孩子也沒什麽感情。那就自己走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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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孩子是母親終生的痛,隻要自己有口飯吃,孩子就不能放棄。
-懷著我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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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5: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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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果沒什麽經濟能力養孩子,孩子跟著她也吃苦。
-going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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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5: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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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山溝裏養不起孩子,還有人相信;在國外,女人以經濟能力為借口養不起孩子,這借口未免太小兒科啦。
-愛吃肉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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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6: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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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見過幾個母子餓死的?孩子在母親心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
-懷著我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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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8: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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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吃飽有什麽用?
-going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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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5 postreply
0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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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離婚的女人大多數不要孩子
-白兔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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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6: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