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安全第一,讓公司把夏令營錢退了,另外賠點錢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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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老貓,有一事請教 謝謝yukimama2015-07-29 12:12:43

首先,行李丟掉在個人傷害法下可能有疏忽傷害,旅遊公司事後的處理方法,在合同法下可能違反合同。

其次,那個事後協議,簽不簽都是無效。未成年人沒有簽合同的能力,他們簽的合同(此處大概是免責合同)在法院裏無效。

第三,怎麽走法庭,要看你要多少錢,願意扔多少錢。
(1)去小額法庭不用請律師,可以自己出庭,限額是賠償五千元以下。但是小孩不可能自己去張羅告,如果有親戚朋友在美,可以幫助接待,但是是否能幫助去告,又是另外的問題。出庭的時候小孩必須在美作證,他能等嗎?父母放心讓他在這裏等嗎?

(2)你可以索賠多多,也可以請律師到正規法庭告。如果你請律師,那麽索賠可能可以要來律師費,但是不是一定贏,你還要先付幾千元定金,是否合算,看父母。

(3)你的索賠能有多少?

如上所說,小額法庭最高是五千,即使要更多的賠款,要去正規法庭。任何賠償都需要你有依據。

違反合同的懲罰就是退款,如果能證明有unfair business practice,最多3x退款;
疏忽傷害,要看小孩受到了什麽傷害,東西丟掉要賠,他幾天沒有換衣服,能要到多少傷害?人家好像不用賠你的機票。

所以,沒什麽好告的。好好協調,把合同款要回來,另加一點賠償,留個差評,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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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yukimama- 給 yukimam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9/2015 postreply 1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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