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保險公司後,經過一個月的等待,雙方保險公司給了結果。我本人保險公司Mercury經過調查後認定對方100%全責,而對方保險公司GEICO則稱我應付整個CASE的70%的責任,對方是30%責任。目前狀況是雙方保險公司談不攏,需accident arbitrator介入,需要好幾個月時間才能有最後結果。我現在比較擔心被人撞,還要被“承擔”主要責任,請問arbitrator 介入後的結果會對我有利麽?謝謝!
備注:白色車為我的,銀色車為對方
我的車傷痕是從右向左橫向擦傷,無凹凸,並且加載有對方汽車油漆(已經將此照片提供給雙方保險公司)
所發生車禍停車場是雙向車道的
無警察REPORT,無證人,雙方車內都沒有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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