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去興訟, 這不值我去興訟。 我認為shopping cart 被收車人試圖聚在不該聚的地方。我想收車人是把shopping cart 占時推在一個地方, 返身再去收別的, 他沒想到車裏有人, 等到他聽到我的倒車beep 響, 他再跑回來想把車推走, 已經來不及了。 這就是我一下來看到他在我車後的原因。 我想不會有人會故意站在正在提醒要倒的車後。 事後他態度非常惡劣。 這也就是我去找經理說理的原因。 反正他們立了個claim. 看看怎樣吧。
謝謝
我沒想去興訟, 這不值我去興訟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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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您來這裡幹什麼?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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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15 postreply
1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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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時間, 是應付下而已? 有沒有什麽法律上的說法。我也學習了
-jet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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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15 postreply
13: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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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
-單身老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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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15 postreply
16: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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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封信, 現在我知道2年的意思了。 謝謝
-jet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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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15 postreply
18: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