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去興訟, 這不值我去興訟。 我認為shopping cart 被收車人試圖聚在不該聚的地方。我想收車人是把shopping cart 占時推在一個地方, 返身再去收別的, 他沒想到車裏有人, 等到他聽到我的倒車beep 響, 他再跑回來想把車推走, 已經來不及了。 這就是我一下來看到他在我車後的原因。 我想不會有人會故意站在正在提醒要倒的車後。 事後他態度非常惡劣。 這也就是我去找經理說理的原因。 反正他們立了個claim. 看看怎樣吧。
謝謝
我沒想去興訟, 這不值我去興訟
所有跟帖:
• 那麼您來這裡幹什麼?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7/26/2015 postreply 11:55:05
• 2 年時間, 是應付下而已? 有沒有什麽法律上的說法。我也學習了 -jetsss- ♀ (0 bytes) () 07/26/2015 postreply 13:40:27
• 您的問題 -單身老貓- ♂ (811 bytes) () 07/26/2015 postreply 16:35:09
• 我收到封信, 現在我知道2年的意思了。 謝謝 -jetsss- ♀ (0 bytes) () 07/26/2015 postreply 18: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