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次損失大了,因為買他的房,跑貸款,簽合同,請經紀人,結果另外一棟我想買的房子被擱置了幾天,今天趕緊跑去買,人家已經賣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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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棟房子的經紀人說他們已經口頭和另一個買家達成了協議,同意賣給他了,所以我不能再寫offer了
-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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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5 postreply
1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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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正確的買賣房產手續,人家口頭答應就已經有法律效力了,我那個合同簽了,訂金收了,驗房貸款什麽都開始啟動了,還能說撤就撤了,真
-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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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5 postreply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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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職業道德約束,房地產必須是紙麵合同。你說的故事隻是另一個賣方不願意麻煩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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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5 postreply
1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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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種損失法庭不會支持。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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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5 postreply
1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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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所以精神損失和這種無形損失不計在內。明白了。謝謝
-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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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5 postreply
18: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