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業主聯係一家檢測機構,幾個星期過去了,才在我方追問下表示不感興趣。明天再找看看有沒有檢測機構願意做。這麽近,零距離,環境部說沒有 adverse effect。太沒有良心。
市政府的規劃員我上周五又聯係了一下,問當時他是否察看過周邊環境,都有誰審過報告,他肯定回答查看過,一切都對,好幾位 manager, director, 還有市政府的其他部門包括法律部門審過。真的不明白他們的智商有問題嗎?
我們現在糾纏在噪音和粉塵上,噪音他們一開始的回答是隻要在瀝青廠作業的許可範圍,後來我們提出市區的噪音標準必須遵守,這樣他們退一步,但還是不肯接受市政府的噪音法規,凡有人居住的物業必須按居民區標準,夜間,周日和假日不可作業。粉塵環境部說不能說你們樓裏的來自瀝青廠,可能來自其他地方,甚至可能來自馬路。大家都氣壞了,但我們還是得拿出辦法來讓他們無話可說。
有旁觀者提醒,汙染才是最重要的,瀝青煙可能致癌,應該談這個。
現在我們的健康受了影響,咳嗽,喉嚨痛,胸悶,呼吸困難,頭痛都出現過,還有人得了哮喘。我問過家庭醫生怎麽證明我們健康受損,他的回答是不能證明,如果到了X-Ray 可以看出你肺部受損,你也差不多了。
有學醫的或學環境檢測的網友可以提點建議嗎?或者哪裏可以找到相關的文獻資料表明瀝青廠就在人們旁邊是不可以的?
我們的樓裏除了在這裏生活和工作的人們外,還有顧客來買東西或服務,包括老人和小孩。馬路對麵是議員社區辦公室,附近有汽車站,教會,商店等等,受害人太多。當然我們是緊挨的又天天在這裏,受害最嚴重。對我們而言,沉默是死路一條--病死,抗爭也許有個出路雖然也可能麵臨黑幫的威脅。還有就是全體跑掉,但是有房客不同意就這樣便宜了他們,業主也不願意放棄,加上業主捐了地給慈善組織,現在他們也陷入困境,沒辦法用那塊地。
怎麽做呢?目前隻想證明他們的作業產生了adverse effect,那麽根據環境保護法,環境部就必須不準他們作業,即吊銷他們的許
回答: Why not chase after the real owner, instead of the Asphalt Plant
由 duo_duo
於 2015-07-18 20: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