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躲,走不了,因為物業啊,生意啊,我倒是可以走,我就一個小工作。

我現在加入了上訴到安省市政委員會,還有我本人告到了省監察員辦公室,還準備和另一個人聯名申請重申瀝青廠的許可證。

現在難在怎樣證明才讓環境部推不了,他們現在是跟我們糾纏在噪音和粉塵上,噪音他們或符合標準,在許可範圍,粉塵他們不承認是瀝青廠的。但也有人說應該重點在汙染可能造成的健康和環境影響,怎樣證明呢?我們必須的提出他們推不倒的證明。

在表達方麵注重什麽呢?我畢竟沒做過這方麵的事。集思廣益,總比自己閉門造車好一點吧。申請重申瀝青廠的許可證,五年隻能一次,希望這次能準備得好些,目前沒有過硬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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