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婚前協定,那麽婚姻一方不需要搬到一個房子去住就可以拿增值。比如女方有一個出租屋,有時候讓男方去管理一下修點東西,男方就可以要求分婚後增值的那部分。另外,即使是一方婚後自己花時間去管房子或者做自己的股票,另外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增值。
隻有純粹passive appreciation才不會被分,就是婚前賬戶婚後一點不碰,或者一塊空地產,婚後不去管理。
這個道理很簡單,社會認為婚姻內的財產積累是兩個人的努力結果,無論是誰“掙”來的,另外一方都要有一份。不喜歡這個規則,就需要訂婚前協定,如果談不攏,就不要結婚。
這個例子靠譜,法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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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男的算計的太明顯了 -.囡囡- ♀ (75 bytes) () 07/15/2015 postreply 21:12:10
• 一麵之詞,不必過分分析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7/15/2015 postreply 21: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