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又讀了一遍你的帖子

感覺上,你打算結婚這位他不單純。

你說他的提議在變來變去,我了一下。他提議分享各自婚前財產的一半,他都沒什麽財產,分什麽?還提議搬到你的房子,他裝修,加他的名,聽起來都是他不吃虧。

當然啦,站在他的角度,如果你的婚前財產是你的,婚後你們住在一起,他支付家用,如果是我,我也會覺得虧,平白增加了負擔,多養了一個人,支出暴增。

檸檬水的建議其實是比那位未婚夫合理些,畢竟每年財產增值不會有婚前財產一半那麽多,如果你一文不出,感覺上沒誠心似的。

雙方都有孩子和財產,不如同居算了,同居產生的家用費用好辦多了,可以AA製,你愛他,平日多花少花的也就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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